员工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哪些流程呢?深圳法律咨询(冠杰律所)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流程及法律依据供大家参考!
员工主动离职的流程
员工本人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离职流程审批——进行工作交接——30日到期办理离职手续,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但这里有两点我们要特别需要注意:
1、提前30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员工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需要提前30日履行通知的义务即可。
即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到公司,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他离职,30天到期,员工合法离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
2、辞职报告
这里的辞职报告一定要是书面形式,不可以是口头,也不能是电话,必须是白纸黑字签了名的。
但是具体要怎么实施就要看单位的情况了,比如有些单位上下级汇报工作经常使用电子邮件的,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还有些单位使用人事管理系统等,只要是单位认可的书面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02 员工离职之后,公司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1.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能做到离职当天结清工资的企业很少。常规的做法都是等到下个月发工资日再一起发放。
2.给员工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 员工离职后的15天内,公司需要整理打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并放入员工本人档案。
3.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离职后的15天内,给员工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以免耽误员工在下一家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人社部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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