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或者亲戚钱,但是碍于情面又不好催还,眼看着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你该如何是好?相信很多小可爱们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情况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依然未主张还款,这时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我们的债权该如何保护?顶泽律师事务所小编和你分享一下以下几种措施。
债权诉讼时效如何重新计算?
1、债务人自愿承担诉讼时效届满的债务
《民法》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这时债务人相当于放弃了可以不还款的机会,承认对债权人的债务,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相当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另外达成了一个协议,届时诉讼时效要重新计算。
2、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减免部分债务申请,可作出了同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
3、诉讼中重新确认债务,并同意继续履行。
4、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与债权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可认定债务人作出了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
5、债务人签收《货款与利息催收通知单》、《催收函》等,并出具回执签章确认的,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6、债务人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其实说白了,就是要让我们的债务人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再一次承认他对你有债务,那么我们的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了。对于债权,我们不要不好意思主张,既然对方都好意思找我们借钱,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吗?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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